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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顾问:袁小姐 联系电话: ?021-61318953 ? ?Q ? 公司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自贸区马吉路28号东华金融大厦2206室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,应提交下列材料: 1.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; 2. 产品配方; 3. 产品质量标准; 4. 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,按下列顺序排列: A. 检验申请; B. 检验受理通知书; C. 产品说明书; D. 卫生学(微生物、理化)检验报告; E. 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5. 产品原包装(含产品标签)。(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,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)); 6. 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或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; 7.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、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、产品成分表、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和报检、报关委托书等手续。